本网讯(通讯员 田刚/文 刘治国/图)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学校采购招标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采购招标环境,保证采购招标工作高质量开展,9月26日至28日,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陆续与学校委托的四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提醒谈话。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负责人刘艳对学校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给予肯定,分别就当前四家代理机构的委托代理情况进行了说明。就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在委托代理业务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分别向每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提出了改进意见。
刘艳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招标代理机构社会关注度高,要切实认清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形势和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委托代理工作,代理我校的项目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上级的检查、学校的监督。二是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与我校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推进各项目各流程各环节,防范潜在的廉政风险,增强责任心,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将风险防控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学校采购项目负责人的沟通,统一沟通口径,各流程环节的推进以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的意见为统一口径,避免出现“多头指挥”,招标代理机构发现我校委托代理业务中存在的漏洞和风险要及时提醒和反馈,切实维护学校利益。四是知规矩守纪律。增强法治观念,恪守职业道德,守好廉洁底线,遵守商业秘密。
招标代理机构分别介绍了本公司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三级(多级)复核制度,负责我校委托业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招标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诚信为本,廉洁自律,树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