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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丨以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

作者: 时间:2022-09-27点击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杨文佳报道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重器。严明的纪律贯穿党的百年历史,是我们党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取得举世瞩目伟大成就的重要保证,是百年大党的独特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推动全党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强保障。

   ——坚持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强调“要完善纪律规章,实现制度与时俱进”;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严守政治纪律,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加强纪律建设指明了方向。

  加强纪律建设,首先要把纪律规矩立起来。

  2012年12月4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此为开端,十年来,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了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对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党内监督等作出进一步规定,彰显了党中央把纪律规矩立起来、让管党治党严起来的坚定决心。

  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2015年10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原来十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类违纪行为,要求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调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明确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十九大党章规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重点是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这些规定在强调党的六大纪律的总体内涵的同时,把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提到突出位置加以重点强调。

  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深入总结监督执纪中的新经验新做法,进一步拧紧党纪螺栓、扎紧制度篱笆,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21年5月底,党中央出台党内法规169部,中央纪委制定修订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61件,国家监委制定监察规范性文件21件,有力保证纪律建设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坚持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严起来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用铁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纪检监察机关紧握纪律戒尺,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把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把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在严守党的纪律上起带头作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2018年3月,陕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冯新柱被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其“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且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

  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党的十九大后不久,中央纪委作出从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各级纪委监委从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政治问题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的重点地区“一把手”入手,把查处“关键少数”典型问题作为管住“绝大多数”的有力武器,巩固和强化“不敢腐”的效应。

  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一把手”既挂帅又出征,既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和推动者,又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在前头、作出表率,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

  “薪酬从原集团总经理级别降为集团副总经理级别,并扣罚35%的绩效年薪。”2022年1月,浙江省仙居县城发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项中华因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处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督促指导国资监管部门出台规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及被采取强制措施或留置、被追究刑事责任后薪酬如何扣减予以明确。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自2020年9月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部分省区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审理工作联系点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规范化试点工作,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关于处分决定执行的配套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制度执行空转等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台账管理、回访教育等制度,加强相关党组织及职能部门的协作沟通,抓好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从深入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出台禁止“提篮子”“打牌子”的文件规定,到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通过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针对违纪问题新形式新表现,深入分析成因,一步不退深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发挥标本兼治作用,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

  把纪律作为尺子管全党、治全党,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讲依规依纪依法,又讲思想政治工作;既讲原则性、坚定性,又讲政策性、精准性,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在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时指出,党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四种形态”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的创新举措。从写入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到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从监督执纪到监察执法,从严肃惩处到教育管理,党的十九大以来,“四种形态”的内涵不断发展和丰富。纪检监察机关将“四种形态”落实到执纪执法全过程,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做到纪法情理融合,教育挽救了一批干部,监督执纪执法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2022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85.5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57.6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7.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1.7万人次,占25.4%,前两种形态占“四种形态”总数达到92.8%,表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细做实监督第一职责,及时发现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已成共识,运用谈心谈话等日常监督方式更加普遍。

  “你们的谈话让我触动很大!我会彻底治病,重新出发。”2019年,天津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段赛颖收到了市管干部毛某发来的一条特殊短信。2018年8月,毛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度意志消沉。一年间,段赛颖多次带队对毛某进行回访,帮他卸下思想包袱,重燃工作热情。

  对于违纪党员干部不能简单“一处了之”,既要立足“治病”,严肃纪律处分执行,又要立足“救人”,加强组织关心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让受处分人员普遍受到党规党纪的再教育,内心树立起对纪律规矩的敬畏,形成了遵守纪律规矩的自觉,进一步夯实了不想腐的基础。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履责意识进一步增强,实现了依靠党组织的力量,让有关干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改过自新、不断提升的良性循环,汇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正能量。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要严在日常。各级党组织推进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确保全党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开展经常性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帮扶的同时,注重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纪律严明是自我革命的重要保证。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保持定力、寸步不让,深化整治、见底见效,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我们党必将永葆先进性、纯洁性和凝聚力、战斗力,经得起各种风险和考验,更好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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