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查处了4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案件。
一、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医疗救治组组长王在桥执行上级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认真不坚决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
武汉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医疗救治组组长王在桥不认真执行上级集中隔离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的决定,未督促开展全区病毒消杀专业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医疗救治工作协调不力、衔接不到位,落实“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工作要求严重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
王在桥因严重失职失责问题受到政务撤职处分,相关手续按法律规定办理。
二、青山区政协党组织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四级调研员张德芳擅自外出较长时间离岗。
1月21日,武汉青山区政协四级调研员张德芳擅自离汉,在工作人员6次联系时均隐瞒外出去向,直到2月2日才向组织承认外出。
张德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青山区政协党组织相关人员受到处理。青山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杨迎春受到诫勉处理,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乐敏霞受到批评教育、责令做出检查处理;区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田丽萍失察失管,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李军疏于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帮扶社区未落实工作人员到岗。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有关要求,安排8名工作人员轮流到武昌区杨园街电力新村社区帮扶防疫工作,2月7日至11日工作人员未到岗。
该站党总支书记徐久平、站长彭青顺督导、检查不力被约谈;政工科长王领没有安排落实干部职工下沉社区帮扶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硚口区长丰街对辖区某患者漏报信息、未有效组织治疗。
武汉硚口区长丰街正康社区向街道漏报辖区居民程某某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人信息,街道、社区未有效组织治疗,程某某在家自缢身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正康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涂樱、副主任吴爱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街道二级调研员孙遂义履行包保社区职责不到位受到诫勉处理,街道工委书记徐启平被责令作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