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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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13点击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精神,保证学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现就严明换届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七个严禁”:一是严禁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三是严禁个人说了算,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四是严禁说情打招呼,为他人推荐提名疏通关系;五是严禁跑风漏气,泄露、扩散换届选举工作安排等保密信息;六是严禁弄虚作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七是严禁干扰换届,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

二、严格教育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换届选举工作的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督促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要抓好纪律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党课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提醒党员干部带头严守换届纪律。要履行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责任,对照“七个严禁”要求,对本级党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三、严肃执纪问责,增强监督实效

党委组织部要切实履行职能监督责任,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专责监督责任,对组织部履行职能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再监督,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风气开展抽查监督,要聚焦问题、铁腕执纪、严肃问责。对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27-87797127;027-87587837

监督举报邮箱:hbddzzb@126.com;hbddjwb@163.com

中共湖北开放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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